10月31日,山西汾酒(600809)发布公告,对此前媒体报道其混改事宜进行了澄清。公告显示,2016年10月29日,有媒体发表题为《山西政府要求汾酒成立小组研讨混改方向:昔日“汾老大”何时回归?混改三年仍等正式方案!》的报道,主要内容为山西省政府层面已经对汾酒的混改做出指示,要求汾酒组成小组研讨混改方向。
对此山西汾酒表示,经过核查,截至目前,上市公司未研究过混改相关事宜,上市公司也未接到任何部门的相关文件,公司不存在应披露尚未披露信息。同时,经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目前,汾酒集团公司未接到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汾酒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正式文件。